诽谤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领域,尤其是在刑事诽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建议,个人可能很难在这一领域中导航。近年来,澳大利亚的刑事诽谤作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涉及到言论自由与保护声誉之间的平衡。根据《1900年刑事法》第529条,新南威尔士州对刑事诽谤做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刑事诽谤?
刑事诽谤指的是某人在没有合法辩解的情况下,故意发布虚假或诽谤性内容以损害他人声誉。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民事罚款,还可能引发刑事指控。在新南威尔士州,刑事诽谤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
刑事诽谤的核心要素
控方需要证明以下要点:
- 被告发布了诽谤性内容;
- 内容意图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 被告知道材料是虚假的,但仍罔顾后果;
- 被告没有合法辩解理由支持其行为。
如果上述任何一点无法被控方证明,被告可能不会被定罪。
什么可以被视为刑事诽谤?
刑事诽谤涵盖了各种形式的诽谤性内容,包括书面文章、图片、口头陈述以及社交媒体帖子。只要材料被证明虚假、具有诽谤性,并能识别具体个人,就可能构成刑事诽谤。
刑事诽谤的合法辩护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被告可以提出以下合法辩护:
- 事实陈述:诽谤材料属实;
- 公平评论:涉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 无辜传播:被告无意或不知情地传播内容;
- 绝对特权:在议会程序中发表的言论。
这些辩护强调了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法律支持的重要性。
谁可以起诉诽谤?
在澳大利亚,任何个人、小型企业或非营利组织都可以提起诽谤诉讼。然而,最近修订的《诽谤法》要求原告必须证明诽谤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不能为已故人士提起诽谤索赔。
合法辩解作为刑事诽谤的免责辩护
新南威尔士州《1900年刑事罪行法令》第529(4)款载有合法辩解的免责辩护,并规定:
“在就本条所订罪行而进行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有合法的辩解发表关于受害人的诽谤性事情,当且仅当被告人在仅顾及发布之前或当时发生的情况后,如果受害人已就被告人提起诽谤的民事法律程序,则被告人会为发布有关诽谤的内容提出抗辩。”
可以提出以下抗辩理由:
- 理由 – 诽谤材料实质上属实(第 25 条)
- 上下文真实 – 由材料上下文引起的指控基本上是真实的(第 26 条)
- 绝对特权 – 该材料是在议会机构的程序中发布的(第 27 条)
- 公共文件 – 出版物是公共文件的公平副本、摘要或摘录(第 28 条)
- 公平报道公众关注的事项(第 29 条)
- 受约制特权 – 所确定的信息是在合理情况下提供给某人的
- 诚实意见 – 该出版物是诚实的意见,而不是事实陈述,与公共利益有关,并基于适当的材料(第 31 条)
- 无辜传播 – 该人是雇员,而主要出版商不知道他们正在发布诽谤材料,而不是由于他们的疏忽(第 32 条)
- 琐碎 – 发布的情况使原告不太可能受到伤害(第 33 条)
- 符合公众利益的负责任沟通。这项抗辩理由于 2021 年推出
以下对指控的抗辩理由可以包括:
胁迫也是对这项指控的法律辩护。被告可以争辩说,他们或与被告关系密切的其他人受到了严重伤害的威胁,除非该人从事这种行为。在不当行为期间,威胁是最重要的,而且严重到足以证明不当行为是合理的,而且它是持续的,而不是暂时的。
控方必须在排除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当作为抗辩理由提出时, “合法辩解”的抗辩并不适用于特定情况。如果控方无法这样做,被告将被判无罪。
诽谤索赔的时效期限
根据 1969 年时效法,诽谤索赔必须在诽谤材料发布或声明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原告人在一年内提起诉讼不合理,则在某些情况下,此限制可以延长。诽谤索赔的时效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年。
关注通知
2005 年《新南威尔士州诽谤法》规定了争议的解决方案和避免法院的诉讼。此过程允许诽谤材料的发布者对据称被诽谤的人进行补偿。根据第 12A 和 12B 条,受害人必须向出版商发送关注通知。该通知列出了他们的不满、指控和有关诽谤的证据。
关注通知的目的是为出版商提供提出补偿提议的机会。出版商有 28 天的时间对本通知做出回应,并提出补偿提议,并且在 28 天之后才能启动诽谤诉讼。
提出补偿
出版商可以在 28 天内根据 2005 年《新南威尔士州诽谤法》第 13 条和第 14 条提出补偿。该提议应包括发布更正和支付受害方产生的费用的提议。它还可能提议向受害人支付更多款项或道歉。如果道歉,不应被视为责任的证据,也不能在法庭上用于指控出版商。
如果受屈者不接受和解提议,而该提议是合理的,那么该提议可以在诽谤诉讼中用作抗辩理由的一部分。如果受屈者接受该提议,则不能继续与该出版物有关的诽谤诉讼。
损失或损害赔偿
法院将致力于将受屈者恢复到在没有发布的情况下他们本应处于的境地。受屈者可以就两种类型的损失提出索赔:
- 经济损失 – 包括收入或收入损失
- 非经济损失 – 痛苦、痛苦或精神痛苦
根据 2005 年《新南威尔士州诽谤法》第 35(5) 条的规定,可以要求的非经济损失赔偿金额限制为 250,000 美元。该法案第 34 条确保法院判给诽谤的损害赔偿是适当的,而不是不合理的高额。它确保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与所获得的损害赔偿之间存在适当和合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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