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一名 UberEats 司机最近发现,她被要求递送的包裹中含有冰毒。被指控非法持有毒品
司机对包裹产生了怀疑并向警方举报,结果从这家潜在药品供应商那里得到了一星评价——但该公司拒绝删除这条评价。
当某人意外成为毒骡时,刑法将适用以下规定。
了解我们关于冰毒的辩护策略。
新南威尔士州非法持有毒品
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新南威尔士州)第 10 条规定,持有违禁药物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和/或 2200 澳元以下罚款。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一个人将被视为“持有”违禁药物:
- 非法药物在他们的“保管”或“控制”之下,并且
- 该人知道自己保管或控制着违禁药物。
如果某人持有“可贩运数量”的非法毒品,他们还可能根据该法案被指控犯有各种供应罪行,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持有该毒品的目的不是供应。
“可贩运数量”是指:
- 大麻300克或5株。
- 可卡因3克。
- 海洛因3克。
- 3克甲基苯丙胺(“冰毒”)。
- 摇头丸3克。
显然,在 Uber 司机的案件中,违禁药物处于他们的“保管”之下,即他们直接拥有这些药物。然而,司机直到包裹被送到警方手中才知道这种保管或控制。
但是,你仍然需要警惕,如果超过这些贩毒数量立刻构成重罪,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
为了确立“持有”,检方不需要证明你知道自己持有的非法药物的确切数量或类型,但需要证明你毫无疑问地知道你持有、保管或控制着违禁药物。
与进口/出口毒品有关的联邦罪行
通常,当我们听到“毒骡”一词时,我们想到的是指协助将非法毒品进口或出口到澳大利亚的人。
跨境进口或出口“边境管制药品”将构成多项严重的联邦罪行。
“边境管制药物”包括大麻、可卡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等大多数非法药物。
根据进口毒品的数量,可划分犯罪类型。其中包括:
- 根据1995 年联邦刑法典第 307.3 条,进口或出口边境管制药物,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
- 根据1995 年联邦刑法典第 307.2条,进口或出口可销售数量的边境管制药品,最高可判处 25 年监禁。
- 根据1995 年联邦刑法典第 307.1条,进口或出口商业数量的边境管制药物 ,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对于这些罪行,控方必须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
- 故意进口或出口某种物质的个人。
- 该物质是边境管制药品或植物,且数量达到与犯罪相关的数量(低于可销售数量或可销售数量或商业数量),并且
- 该人明知或不顾该物质是否属于边境管制药物或植物
根据《条例》规定,有意进口或出口某种物质要求该人有意从事进口或出口行为、了解相关情况(即某种物质的存在)并有意实现该物质的进口或出口。
关于LSD贩毒相关处罚,请参考 新南威尔士州LSD法律指南。
绝对责任适用于进口或出口的边境管制药品的质量和数量。这意味着一个人不能声称他们有意进口或出口不同数量的边境管制药品或不同种类的边境管制药品或植物。
无论该物质是否为边境管制药物或植物,都要求该人明白该物质作为边境管制药物存在很大风险,并且冒这个风险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毒骡,被控告非法持有毒品,他们可以辩称:
- 他们无意进口或出口这些物质;和/或
- 他们不知道,也不会鲁莽地判断某种物质是否属于边境管制药物。
无辜者行为原则
您可能想知道组织包含冰毒的 UberEats 送货的人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
在一个人(A)利用另一个无辜的人(B)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无辜行为原则允许因B的行为对A进行指控和定罪。
这意味着,虽然组织运送的人没有直接参与毒品的运送,但他们可以受到指控,就好像他们自己运送毒品一样。
因非法持有毒品要被指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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