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在新南威尔士州持有大麻是犯罪行为,但人们可能不太知道,在我们州,持有注射违禁药物的设备(包括水烟筒),以及销售、供应或展示水烟筒(也包括水烟筒)和冰毒管也属于犯罪行为。
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内容。
什么是水烟筒?
“bong” 是一种通常用于吸食大麻或烟草的过滤装置。水烟也被称为水烟筒或水烟袋。那么这项法令是如何执行的呢?新南威尔士州卫生部授权巡查员根据《2000年无烟环境法》在室外商业用餐区执行禁烟规定。从2015年7月6日起,任何在室外商业用餐区吸烟的个人都可能被当场罚款300澳元。
标准水烟筒具有以下关键元素:
- 将大麻装入碗中,加热后产生烟雾,烟雾随后沿着茎流入水室。
- 正如其名称所示,水室就是位于水烟筒底部的一个储水室,可以让烟雾冷却。
- 然后使用一个吸嘴,使用户可以吸入从水室冷却的烟雾。
- 许多水烟筒还含有“carb”,这是一个小孔,可让使用者调节何时吸入大麻烟雾。
水烟筒也称为Bong, 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大约公元前 400 年,当时伊朗-欧亚大陆的斯基泰部落使用陶瓷水烟筒吸食大麻和鸦片。
使用水烟筒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在吸入之前冷却烟雾,使用者不会感到肺部受到太大的“打击”,从而获得更好的体验。
“bong”一词源于泰语“baung”,意思是圆柱形的木竹管,是老式水烟筒吹嘴的常见附件。
持有违禁药物注射设备的罪行
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第 11 条,持有用于注射违禁药物的设备属于犯罪 ,最高可判处 2 年监禁。
为了确立犯罪,控方必须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以下事实:
- 你拥有一件装备,并且
- 该物品用于注射违禁药物。
这些设备可能包括:
- 用来吸食大麻的水烟筒,
- 如果用来吸食大麻,则使用卷纸;
- 用来吸食大麻的烟斗,
- 用于吸食甲基苯丙胺(或“冰毒”)的烟斗,或
- 用于吸食冰毒的加压打火机。
该条款明确规定,持有注射器或针头并不违法。
如果您是执业医师、牙医、兽医、药剂师、注册护士、注册助产士或法规规定的其他专业人员,并且该物品用于您的正常职业过程,或者您是根据 1966 年《毒药和治疗用品法》或卫生部部长许可或授权拥有该设备的,则您不构成犯罪。
如果该物品用于管理合法处方或供应的药品,您也不承担罪责。
贩卖、供应或展示水烟斗和冰烟斗的罪行
根据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第 11A 条,销售、供应或展示水烟和冰烟均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 2 年监禁。
为了确立犯罪,控方必须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以下事实:
您销售了水烟管或冰烟管,或者在商业交易过程中或与商业交易相关的情况下供应了水烟管或冰烟管,或者在商店内或与商店相关的情况下展示了水烟管或冰烟管。
水烟管的定义是:
- 可通过抽取水或其他液体加热或燃烧毒品产生的烟雾来施用违禁毒品的装置,或者
- 一种显然旨在成为上述装置的装置,但由于需要调整、修改或添加而不能如此使用,并且包括一种称为水烟筒的装置。
冰管的定义是:
- 可通过吸入由晶体或粉末形式的毒品加热或燃烧产生的烟雾来施用违禁毒品的装置,或者
- 一种显然旨在成为上述装置的装置,但由于需要调整、修改或添加而无法如此使用,并且包括一种称为裂管的装置。
商店包括:
- 用于销售商品或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供应商品的建筑物或场所的一部分,或
- 在市场或其他地方用于销售或供应商品的摊位或其他建筑物。
如果您能够“基于可能性”证明展示不是为了进行商业交易,则您不构成展示该商品的罪行。
水烟管或冰烟管是否用于或意图用于除注射违禁药物以外的其他目的并不重要。
我们是否应该将水烟合法化?
尽管新南威尔士州明确将持有、销售和供应水烟筒定为犯罪,但这些法律却很少得到执行。
在新南威尔士州,零售商公开宣传出售水烟筒,而毫不担心警察上门,这种情况并不罕见。鉴于这种情况,许多人认为,现在是时候在新南威尔士州将水烟筒合法化,以反映当前社区的态度。
2018 年,代表成人用品零售商(包括“烟草店”)的 Eros 协会* 呼吁全国性变革,旨在“解除澳大利亚水烟禁令澳大利亚水烟禁令”。鉴于新南威尔士州大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有关“毒品设备”的法律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了解更多和毒品相关信息,包含冰毒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处罚,以及寻求毒品犯罪法律帮助请联系Jenny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