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新动向:资深律师解析澳洲最新法律变革
大麻是澳大利亚消费最广泛的违禁药物——既可用于娱乐,也可用于药用。 但必须意识到的是,尽管几十年来一直有人呼吁将大麻合法化,但进口、种植、供应甚至持有大麻仍然会带来严重的刑事后果。 这里概述了新南威尔士州将“魔鬼生菜”定为犯罪的各种方式。 什么是大麻? 大麻属是大麻科的一种开花植物。 数千年来, 大麻植物一直被用于医疗和娱乐目的。 这种植物含有一组称为大麻素的化合物,其中最著名的是四氢大麻酚 (THC) 和大麻二酚 (CBD)。 THC 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化合物,是导致某些人使用大麻时产生“兴奋”或醉人效果的原因。CBD 因其药用效果而被使用,并不会产生娱乐用途所追求的“兴奋”。 THC 和 CBD 都具有多种潜在的治疗效果,并且可以与人体的内源性大麻素系统相互作用,从而发挥调节许多生理功能的作用。 大麻可以以不同的形式使用,包括吸食大麻植物的干花(芽)、蒸发大麻植物材料或提取物,或通过食物或饮料口服。大麻还可以以乳膏、油或贴剂的形式外用。 “大麻”是一种高度浓缩的大麻,通过压缩和加工大麻植物的开花部分制成。其他浓缩形式的大麻衍生物包括“碎片”、“蜡”和“大麻籽”。 根据最新的国家统计数据,大约三分之一的澳大利亚人一生中使用过大麻,其中约 11.6% 的人在过去 12 个月内吸食过大麻。 进口大麻的罪行 根据1995 年刑法第 307.1 条 (商业数量)、 第 307.2 条 (可销售数量)和 第 307.3 条(任何数量) ,进口大麻(“边境管制植物”)均属违法 。 要判定进口罪名成立,控方必须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以下事实: “进口”一词包括将物质带入澳大利亚,以及与进口有关的植物处理。“鲁莽”一词是指一个人预见到该物质作为边境管制植物存在重大风险,但仍然不顾一切地采取行动。 如果检方希望指控某人进口了可销售或商业数量的大麻,则需要证明该数量的大麻确实存在。大麻的数量是通过称量干燥的大麻叶来确定的。 大麻的可销售数量为 25 公斤或干叶。商业数量为 100 公斤干叶。 进口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为: 种植或栽培大麻的罪行 种植违禁植物包括播种或散播违禁植物的种子,或种植、生长、照料、培育或收获违禁植物,包括大麻。 新南威尔士州 1985 年《药物滥用和贩运法》规定了多项与种植违禁药物有关的罪行。这些罪行包括: 如果种植禁止种植的植物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该植物或其任何产品;或者相信其他人有意销售该植物或其任何产品,则该植物的种植将被认定为“出于商业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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